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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公安简介
      清光绪33年(公元1907年),湘潭县设立警务分防三处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,湘潭设巡警总局。民国时期,湘潭警察机关先后称警务公所、警察所、警察厅、警察局、公安局。1949年8月,湘潭解放,人民公安机关随之诞生。解放初期,湘潭公安机关开展了清楚匪患的群众运动,并在城市街道、集镇设立公安派出所,区、乡配备公安助理员。1950年6月,朝鲜战争爆发后,湘潭公安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。1957年,全市公安机关执行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治安管理逐步走向法制轨道。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全市公安保卫部门基本瘫痪。1967年4月,人民解放军湘潭警备司令部对全市公安系统实行军事管制。同年10月,市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。各级革委会内设人民保卫部(组),军管会和人保部(组)“两块牌子,一套人马”。1973年,撤消军管,恢复公安局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我市公安工作逐步走上正轨。1983年地市合并前,全市公安分局增至5个,派出所增至58个,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处、科、股发展到153个。1983年,湘潭地区公安处和湘潭市公安局合并组建湘潭市公安局。现任局长为市政府助理巡视员黄桂生,三级警监。
    湘潭市公安局是湘潭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各县、市设公安局,接受县、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。湘潭市区分岳塘、雨湖两区,分别设有岳塘、雨湖公安分局,接受市公安局的领导。在湘潭钢铁集团公司、江南机器厂、江麓机器厂、湘潭电机厂、湘潭锰矿、湘乡水泥厂分别设市公安局钢城分局、楠竹山分局、广云分局、下摄司分局、鹤岭分局、万罗山分局等6个分局,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和管理。各县(市)公安局、各分局设立若干派出所,由县(市)公安局和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。全市正式民警2500余人,约占全市人口的万分之九.
发布日期: 2006-07-24
主办: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:湘潭市吉安路168号
电话:0732-5297052 E_mail:xtga@xiangtan.gov.cn 邮编:411104
技术支持:湘潭市信息化办公室 电话:0732-8570223